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LING WU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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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工作,找准短板,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深化巡回检察、强化自侦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会上通报了第一季度全区各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五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分别从巡回检察,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刑事执行(非监外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等方面工作经验进行专题交流发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军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防疫、业务两手抓,各市、县检察院和派出检察院干警挺身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在确保自身防疫的前提下,有力监督支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仍然要清醒的认识到防疫工作的复杂性,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加审慎的态度,全力以赴,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军就如何开展好下一阶段全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深化认识,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开展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信心。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将“讲政治、顾大局”融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把业务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与推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检察保障。
二是突出重点,全面履职,切实担负起开展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使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努力实现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面提升。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办案力度,规范办案。深化巡回检察,切实提升制度机制建设和工作质效。及时开展专门巡回检察,适时开展机动巡回检察,加强对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巡回检察,利用“生面孔”解决一批习以为常的问题,“借助外脑”发现一批顽疾性、深层次的问题。聚焦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核心数据,推动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有较大提升。紧盯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病情诊治和鉴定等关键环节,做实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严格落实原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备案审查和分析制度。持续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抓好社区矫正脱管漏管检察,积极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捕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严格落实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工作。
三是正风肃纪,刀刃向内,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的专业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将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建设各项环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从严治检的各项纪律规定,严肃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要,结合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实际,创新方式,突出专业化培训,抓好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